為了促進我校學生全面發展,鼓勵學生刻苦學習,努力工作,奮發向上,促進校風學風建設,優化育人環境,根據國家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評優辦法。
一、評定項目
1、先進班集體
2、三好學生
3、優秀學生幹部
4、優秀宿舍長
5、單項标兵(體育标兵、文藝标兵、紀律标兵)
二、評選對象和名額
1、先進班集體的評選對象為各二級學院所有班級集體。
2、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單項标兵的評選對象為我校正式注冊并參加正常學習的學生。
3、各類先進名額分配:先進班集體評選名額為學生班級集體數的8%;三好學生評選無限額;優秀學生幹部的評選名額一般不超過本單位學生幹部數的5%,校級優秀學生幹部由校團委負責單獨評選,名額分配一般不超過校級學生幹部總數的15%;優秀宿舍長的評選名額一般不超過本單位宿舍長的20%;單項标兵的評選名額為各獎項每班級1名。
三、評選條件
(一)先進班集體
1、有政治立場堅定、團結協作、以身作則、聯系群衆的班級領導核心;有責任明确、辦事公道、無私奉獻、威信較高的班幹部隊伍;有健全完善、符合實際的班級管理制度。班委會工作計劃明确,措施得力,能夠帶領全班同學積極地、有創造性地開展各項健康有益的教育活動,出色地完成各級組織交給的任務。
2、全班同學思想要求進步,積極組織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有30%以上的學生向黨組織遞交入黨申請書。
3、有遵紀守法、自強不息、相互關心、互相合作、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風。個人舉止文明,着裝整潔,精神面貌好,一年内無同學受到校級以上(含校級)違紀違法處分,到課率不低于90%。
4、有明确的奮鬥目标,有勤奮學習、積極思考、勇于創新的良好學風,全班獲得人才培養方案中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比例較高。
5、集體榮譽感強,有争創先進的進取精神,在開展的社會實踐和校園文化、衛生文明等活動中取得較為突出的成績,在各種競賽和評比中獲得較好名次。
6、堅持體育鍛煉,身體健康,班級體育達标率達到85%以上。
7、全班同學愛護公物、講究衛生、節約用水用電、熱心參與學校公益勞動,寝室衛生良好,未受衛生通報批評。
8、積極為校團委、學生會培養和輸送綜合素質較好的幹部,有為校學生工作做出較大貢獻的先進個人。
(二)三好學生
1、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熱愛祖國,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覺悟,與黨中央保持一緻。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模範遵守和執行《海南經貿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手冊》相關規定,積極履行“海南經貿職業技術學院大學生校園文明公約”,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文明行為。上學年度未受任何紀律處分,無惡意欠繳學費行為。
2、學習态度端正,勤奮刻苦,無遲到、早退、曠課現象,學習成績良好。上學年平均成績不低于85分(除公選課外),單科成績不低于75分,所有科目無不及格。上學年度綜合素質測評得分不低于90分。
3、積極參加體育鍛煉,達到大學生體育合格标準和國家體育鍛煉标準(病殘學生除外)。
4、積極參與班級、校園文化建設和文明宿舍建設,所在宿舍未受衛生通報批評。
5、積極投身于校園精神文明建設和青年志願服務活動,認真參加各項社會實踐活動。
6、一年内有曠課記錄超過10課時的,不得參加三好學生的評比。
(三)優秀學生幹部
1、學習成績良好;
2、擔任班級以上主要學生幹部至少一年;
3、具備較強的組織、領導與協調能力,積極、主動承擔和完成組織上分配的各項工作,熱心為同學服務,具有較好的群衆基礎和較高的威信,在工作中作風正派,辦事公道,以身作則,任勞任怨、在各方面起模範帶頭作用,取得較為突出的業績。
4、上學年度綜合素質測評得分不低于90分。
(四)優秀宿舍長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質,誠實守信,遵紀守法,愛國愛校,無違紀處分;
2、學習态度端正,成績良好;
3、所在宿舍上學年度的安全文明宿舍評比無被評為“差”或通報批評。
4、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安全文明宿舍評比活動,并在活動中發揮模範帶頭作用,所在宿舍多次被評為“安全文明宿舍”。
5、上學年度綜合素質測評得分不低于90分。
(五)單項标兵
1、體育标兵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質,誠實守信,遵紀守法,愛國愛校,無違紀處分;
(2)學習态度端正,成績良好;
(3)具有體育特長,在二級學院或校級及以上的大學生運動會、大學生聯賽上取得優秀成績;
(4)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體育訓練,體育成績突出;積極參加或組織同學參加學校、二級學院舉辦的各種體育競賽活動,各項工作在同年級中表現突出。
(5)上學年度綜合素質測評得分不低于90分。
2、文藝标兵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質,誠實守信,遵紀守法,愛國愛校,無違紀處分;
(2)學習态度端正,成績良好;
(3)具有文化藝術特長(包括文學、文藝、繪畫、書法、演講、辯論等),積極主動參加學校、班級組織的各類文藝排練和演出,文藝成績突出;
(4)積極參加校級及以上級别大型文化藝術比賽,并在比賽中獲得較好名次,為學校的校園文化建設做出積極貢獻。
(5)上學年度綜合素質測評得分不低于90分。
3、紀律标兵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質,誠實守信,遵紀守法,愛國愛校,無違紀處分;
(2)學習态度端正,成績良好;
(3)言行舉止文明,尊敬師長,團結同學,關心集體;
(4)嚴格要求自己,作風嚴謹,模範遵守學校的有關管理規章制度,服從班級班委及二級學院輔導員、校内導師的管理;
(5)上課不遲到,不早退,不缺席,積極配合老師授課,課堂紀律好;
(6)日常作息安排合理,無晚歸、夜不歸宿等不良現象。
(7)上學年度綜合素質測評得分不低于90分。
四、評選辦法
(一)評選原則:總原則是“堅持标準,遵照程序,定前公示,民主集中”。
(二)評選時間:評選工作每學年進行一次,時間為九月份。
(三)評選程序:
1、“先進班集體”評選程序
(1)班級申報:登陸“數字校園門戶”(學校網站首頁右上角)à “學生工作”à “學工系統”à “評獎評優” à “先進班集體”,再接着點擊“先進班集體申報”,進行網上信息填寫,并上傳附件(相關佐證材料),最後點擊“提交”,方可申報成功。
(2)二級學院評選:二級學院成立由分管學生工作書記、輔導員、校内導師及部分任課教師組成的評審小組,牽頭審核申報材料,召開主要學生幹部會議,聽取各班彙報全年工作總結,進行全面評審并将初評結果在二級學院範圍内公示3天,公示無異,網上點擊“先進班集體審核”,進行網上審核填寫與提交。
(3)校級審核:校學生工作處對各二級學院評選結果進行網上審核,并報分管學生工作校領導審批。
(4)公示:校級審核通過的先進班集體,由學生工作處公示3天,無異議,下文通知。
2、“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宿舍長”、“體育标兵”、“文藝标兵”、“紀律标兵”評選程序
(1)個人申報:登陸“數字校園門戶”(學校網站首頁右上角)à “學生工作”à “學工系統”à “評獎評優”,再接着根據自己申報的項目點擊“三好學生申報”、或“優秀學生幹部申報”、或“優秀宿舍長申報”、或“體育标兵申報”、或“文藝标兵申報”、或“紀律标兵申報”,進行網上信息填寫,并上傳附件(相關佐證材料),最後點擊“提交”,方可申報成功。
(2)年級專業(班級)、二級學院審核。年級專業(班級)依照評選條件及申報材料在年級專業(班級)進行初審,初審結果在年級專業(班級)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網上點擊“三好學生輔導員初審”、或“優秀學生幹部輔導員初審”、或“優秀宿舍長輔導員初審”,或“體育标兵輔導員初審”、“文藝标兵輔導員初審”、“紀律标兵輔導員初審”,進行網上初審填寫與提交;接着二級學院複審,二級學院審核合格的評優候選人,在二級學院範圍内公示3天,無異議,網上點擊“三好學生學院複審”、或“優秀學生幹部學院複審”、或“優秀宿舍長學院複審”,或“體育标兵學院複審”、“文藝标兵學院複審”、“紀律标兵學院複審”,進行網上複審填寫與提交。
(3)校級終審:校評審小組對各二級學院評選結果進行網上終審,接着報分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審批,再接着在全校範圍内公示3天,無異議,下發獲獎學生名單通知。
(4)校級學生幹部評優工作由校團委負責組織,按以上程序開展評優工作。
3、評選過程中,凡出現下列情形的班級或個人,取消其評選資格:
(1)若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或不符合條件的集體或個人,經學校審定,取消其“先進班集體”、“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宿舍長”以及“單項标兵”稱号及評選資格并在全校進行通報批評;
(2)“先進班集體”、“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宿舍長”和“單項标兵”評選結果若出争議,由學生工作處在一周内受理投訴;
(3)已經評選出的“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宿舍長”和“單項标兵”,在學校表彰前發現有違紀現象者,将取消其榮譽稱号。
五、表彰與獎勵
(一)獎勵實行精神和物質鼓勵相結合,以精神鼓勵為主的原則。
(二)對獲得“先進班集體”榮譽稱号的班級,在開學典禮上進行表彰和獎勵,獎勵獎金500元∕班和獎狀。
(三)被評為“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宿舍長”和“單項标兵”者,在開學典禮上進行表彰和獎勵,獎勵每人約價值50元的獎品和榮譽證書。
(四)凡對國家和學校做出特殊貢獻并為學校赢得榮譽的學生,學校将根據民政部有關規定另行獎勵。
六、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行,由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