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學生宿舍管理,推進學生宿舍管理科學化、制度化和規範化,給學生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環境,促進德、智、體、美、勞、技全面發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 住房管理制度
1、嚴肅宿管紀律,全院學生都必須在校内住宿。
2、實行按年級、班相對集中住宿的原則,由院裡和學院後勤處統一安排。床位安排後,學生不得擅自調換,違者視情節輕重予以紀律處分。
各宿舍樓由宿管處指派管理人員負責本樓一切事務管理。學生因特殊情況需要調整住房、報修等必須通過宿管員進行,重大問題須請示宿管處或學院領導。
畢業生應文明離校,交房實行接力移交制度,最後一位離校同學對室内公務負責,宿管員應嚴格驗收,發現問題按有關規章制度處理。
學生畢業辦理離校手續後,繼續站用住房者,宿管處和保衛處有權責令其遷出,并有權将其行李轉移、保管,拒不執行者,依據學院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二. 公共财産管理制度
1、學生宿舍公共财産包括床鋪、桌子、凳子、書架、門窗等,由後勤服務公司物管科和宿管處共同管理.後期服務公司物管科主要負責家具的配置和維修,宿管處主要負責日常安排和管理。
2、院輔導員要經常深入每間宿舍,做好調查研究,統籌計劃,精心安排,建立健全檔案,做到帳、物、卡三相符。做到及時調配,及時報修,認真履行職責。
3、學生在校期間對宿舍用品負責,畢業或宿舍調整時由寝室長統一點清交還。
4、嚴禁在家具上亂寫、亂畫、亂刻;不準随意搬動和拆卸,不得損壞和丢失。嚴禁用腳踢門,開關窗戶要小心,如有損壞,應及時報告登記維修。如有丢失、認為損壞者,按以下要求賠償并視清潔輕重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
三、宿舍内的公共設施管理制度
1、凡對學生宿舍内的公共設施進行破壞的,一經發現,肇事者必須按照後勤服務公司的有關規定賠償,并按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2、宿舍内門、窗、桌、椅等公物,學生必須愛護和保管好,屬于自然損壞的,給予維修;認為破壞的,按價賠償,并按情節輕重進行罰款。室内公物挂你本着誰損壞,誰賠償的原則,在查不出原因或責任人的情況下,由同宿舍全體成員共同賠償(從家具抵押金中扣除),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
3、畢業生做到文明離校,學校将組織統一檢查驗收宿舍及宿舍内的所有公共設施,對違紀違規者,将扣法畢業正,處理完畢後,才發證件。
三. 水電管理制度.
1、學生宿舍用電、用水指标及用電、用水計量核算辦法等均按國家和學院後勤服務公司有關管理規定執行。
2、嚴禁私自亂接電線和電源插座,嚴禁在室内外的電線、燈頭、開關、插座、電扇、電燈等電器及設備上挂衣物、節日裝飾等,違者視情節輕重處以通報批評或紀律處分。
3、嚴禁學生宿舍使用電爐、電水壺、電熱杯、電熱棒、電飯煲、電炒鍋、電冰箱、空調等電器。違者沒收電器,通報批評,情節嚴重或屢教不改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4、學生宿舍禁止經商,一經發現全部沒收,并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
5、嚴禁學生在學生宿舍使用各種炊具自做飯菜,一經發現,并沒收炊具,批評教育,屢教不改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6、節約水電,嚴禁長流水、長明燈,做到人離随手關水關電。宿舍無人時,電燈電扇和水龍頭未關的,學生洗衣時,開多個水龍頭的,一經發現,進行批評教育,通報批評或紀律處分。
7、寝室統一拉電閘熄燈制度。熄燈後,嚴禁使用台燈或點蠟燭一經發現,沒收台燈,給予通報批評,對點蠟燭釀成事故者,要嚴厲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四. 宿舍内務及衛生管理制度
1、學生必須在學校住宿并按時休息,經批準三次以上晚歸或一次未歸者,給予嚴重警告以上(含嚴重警告)處分,累計三次業不歸宿者,視情節給予留校察看(含留校察看)處分。
2、禁止學生進入異性宿舍。特殊情況下,經值班室人員同意方可如内。違反者值班人員有權進行批評教育,并視情節輕重寓意處罰。老師因工作需要進入異性宿舍,應先向值班人員打招呼。
3、嚴禁在學生宿舍擅自留宿客人。在學生宿舍擅自留宿客人者,給予通報批評或紀律處分,并責令客人退出.留宿異性客人者,處以留校察看(含留校察看)處分。
4、嚴禁在學生宿舍喝酒、酗酒,違者視情節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5、嚴禁任何人攜帶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入樓.違者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直至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6、嚴格鑰匙管理。學生不得擅自調換門所,不得随意到值班室拿鑰匙開門;如遇鑰匙丢失,學生不得自配,應及時報告值班室換鎖或重配鑰匙,丢失鑰匙者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
7、嚴格遵守學生作息時間。
8、學生宿舍的衛生、内務管理由宿管處牽頭,各院(部要密切)配合宿管處齊抓共管。
9、學生宿舍公共樓梯、走廊等公共場所,由清潔工打掃;寝室内的衛生由學生自己負責,院輔導員、院領導和各班班委負責監督、指導和檢查。
10、寝室衛生按“文明寝室标準”執行。
11、公共衛生要求保持地面幹淨,無塵垢、無垃圾、無痰迹、無死角;樓梯扶手、牆壁幹淨,垃圾進垃圾箱。
12、嚴禁向門外、窗外等公共場所亂仍瓜果、紙屑和亂倒剩飯剩菜、髒水等。
13、嚴禁随地吐痰、擦鼻涕,嚴禁在樓到内和洗漱間大小便。
14、嚴禁在樓内亂寫亂畫、亂踏、亂刻、亂張貼、亂牽拉。
15、不得在樓内、寝室内打球。不得将室内的任何物品擺放在公共走廊上,嚴禁在樓道、樓梯内存放自行車,保持走廊暢通。
16、學生宿舍房間衛生、内務管理實行定期評比,其辦法如下:
(1)日評:由宿管處工作人員巡視、檢查,認真做好情況登記。
(2)周評:每周五定為學生宿舍衛生大掃除日,各寝室必須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衛生大掃除,下午全院組織檢查評比,并将檢查結果通報各班(宿管處、院學生會分管副主席勞衛部全體幹部、院學生會主席、生活部長參加檢查評比)。
(3)月評:由院黨支部與院學生會每月底評比一次,月評評出“文明寝室”和“最差宿舍”,分别挂牌,以便監督、促變。
(4)一學期月評連續四次為“文明寝室”的,除授予“文明寝室”錦旗外,還給予物質獎勵;當月評為“最差宿舍”的,除通報批評外,其結果還作為學生入黨、評優的重要依據之一。
(5)對一學期兩次月評中評為“最差宿舍”的,取消該宿舍學生幹部當年評優,評先資格。
五.違反宿舍管理制度的處理程序
1、違反宿舍管理規定的處理,由院裡提出處分意見并附有有關綜合材料,交學生所在班級,按照規定程序作出處分決定。
2、給予警告處分的決定由院裡行文。
3、嚴重警告處分和記過處分的決定由院學生處行文。
4、給予留校察看以上(含留校察看)處分的由學院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