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校校内導師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專業教師教書育人的作用,依據《海南省高等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資格條件(暫行)》(瓊人勞保專【2006】36号)及《海南經貿職業技術學院校内導師管理辦法》,特制定本實施細則,以下稱《實施細則》。
一、考核組織和機構
(一)學校成立由分管校領導任組長,由學生工作處負責人及各二級學院黨總支書記組成的校級校内導師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考核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學生工作處),負責考核組織協調、檢查、審核及“校級優秀校内導師”評選的工作。
(二)各二級學院成立由黨總支書記為組長的院級校内導師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所在二級學院校内導師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對象
工作滿一個學期的校内導師。
三、考核内容标準及方法
(一)考核内容
重點考核校内導師綜合素質和工作效績。将從本人的品德行為,對學生的專業指導、學風引導、考試考證指導、技能訓練指導、就業創業指導等學業方面對校内導師的職業道德和履行工作職責情況進行考核。
(二)考核等次與标準
每學期考核一次,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級。總評分≥90分為“優秀”;80≤總評分≤89分為“稱職”;60≤總評分≤79分為“基本稱職”;總評分<60 分,為“不稱職”。 推選為“校級優秀校内導師”者,需當學年度兩個學期均被考核為“優秀”,才能參評,且人數比例不得超過本二級學院校内導師總人數的15%。
(三)考核辦法
二級學院開展校内導師考核工作應根據校内導師的工作職責和考核的内容進行,從自我評議、學生評議、二級學院評議、學校審核四個層面組織考核,其中自我評議、學生評議、二級學院評議的權重分别為30%、40%、30%,總分100分。
自我評議:校内導師本人采用《海南經貿職業技術學院校内導師工作考核(個人、二級學院)測評表》開展網上自評和評議。
學生評議:采用《海南經貿職業技術學院校内導師工作考核(學生)測評表》,組織學生進行網上測評。參與評議的學生不低于班級學生總人數的70%。
二級學院評議:二級學院校内導師考核工作領導小組采用《海南經貿職業技術學院校内導師工作考核(個人、二級學院)測評表》對校内導師進行測評,也可自行設計标準對校内導師進行測評,并将測評結果輸入系統。同時,将校内導師考核結果在本院内公示。
學校審核:校級校内導師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審核二級學院校内導師考核結果,并對評出的“優秀”和“不稱職”校内導師名單進行綜合評議,同時組織推選“校級優秀校内導師”。
四、考核結果的使用
校内導師年度考核結果報送組織人事處,将作為學校人事管理及相應待遇的重要依據。
五、考核時間
各二級學院參照此《實施細則》每學期末開展本單位校内導師的考核工作。學生工作處給予審核、公告并結算津貼。
六、其他
1、在見習期、試用期的校内導師,隻參加考核,不參與“校級優秀校内導師”推薦。
2、病假、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的不參與“優秀”等級的評定。
3、所帶班級出現較大責任事故,處理不力的,不參與“優秀”等級評定。
4、本條例解釋權歸海南經貿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工作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