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号)和《關于積極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13〕3号)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2015年我省高等職業學校對口單獨考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實施辦法,請需要報考的中職同學仔細閱讀并按時報名。
(一)報名條件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身體健康,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人員可以在我省申請報名:
1.在我省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的應往屆畢業生;
2.在我省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二年級學生;
3.戶籍在我省,在省外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的應往屆畢業生;
4.在我省普通高中學校畢業的往屆畢業生;
5.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在我省從業一年以上(從2015年8月31日往前推算)的務工人員(以下簡稱:務工人員)。
(二)報名時間
2015年4月1日8:00至4月15日17:30。
(三)報名程序
1.考生在4月1日8:00至4月15日17:30期間,登錄海南省考試局網站(http://ea.hainan.gov.cn),進入“2015年海南省高等職業學校對口單獨考試招生報名系統”,按照系統指示的程序填報本人的報名信息和志願信息。
2.考生在5月8日至9日到報考學校指定的地點提交報名材料,确認報名和志願信息,接受報名點對報名材料的審查。
3.繳納考試費(根據瓊價費管[2013]775号和瓊發改收費[2009]1272号文,考生需每科繳納考試費38元,共152元)。
4.領取《準考證》。
(四)報名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的身份證原件、複印件(所有考生提交);
2.本人的戶口簿原件、複印件(在我省有戶籍的考生提交);
3.畢業證書原件、複印件(往屆考生和務工人員提交);
4.畢業證明(應屆考生提交);
5.在校二年級學生證明(在讀二年級考生提交);
6.學籍材料(往屆考生);
7.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往屆考生和務工人員提交)。
8.單位從業證明(務工人員提交);
9.獲獎證書等材料的原件、複印件(申請免試入學的考生提交;
10.職業技能證書原件、複印件(申請免職業技能測試的考生提交)。
附件:1.2015年海南省高等職業學校對口單獨考試招生實施辦法
2.2015年海南省高等職業學校對口單獨考試招生往屆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海南省教育廳
2014年 12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