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
為進一步激發高校學生創新創業熱情,展示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成果,教育部舉辦第二屆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現将大賽的具體要求說明如下:
一、競賽名稱
第二屆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海南賽區(海南經貿職業技術學院)競賽
二、競賽主題
擁抱“互聯網+”時代 共築創新創業夢想
三、競賽目的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綜合改革,激發大學生的創造力,培養造就“大衆創業、萬衆創新”的生力軍;推動賽事成果轉化,促進“互聯網+”新業态形成,服務經濟提質增效升級;以創新引領創業、創業帶動就業,推動高校畢業生更高質量創業就業。
四、參賽項目要求
參賽項目應結合我校專業特色和海南區位優勢,要求能夠将移動互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與經濟社會各領域緊密結合,培育基于互聯網的新産品、新服務、新業态、新模式。發揮互聯網在促進産業升級以及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進制造業、農業、能源、環保等産業轉型升級。發揮互聯網在社會服務中的作用,創新網絡化服務模式,促進互聯網與教育、醫療、交通、金融、消費生活等深度融合。參賽項目主要包括以下類型:
1.“互聯網+”現代農業,包括供應鍊信息化和智能化等;
2.“互聯網+”商務服務,包括旅遊戶外、智慧物流、電子商務、消費生活、金融、房産家居等;
3.“互聯網+”信息技術服務,包括工具軟件、社交網絡、媒體門戶、數字娛樂、企業服務等;
4.“互聯網+”制造業,包括專利發明、智能硬件、節能環保、新材料等;
5.“互聯網+”公共服務,包括文化創意、醫療健康、交通、人力資源服務等;
6.“互聯網+”公益創業,以社會價值為導向的非盈利性創業。
參賽項目須真實、健康、合法,無任何不良信息。參賽項目
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産權;所涉及的發明創造、專利技術、資源等必須擁有清晰合法的知識産權或物權;抄襲、盜用、提供虛假材料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一經發現即刻喪失參賽相關權利并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參賽項目涉及他人知識産權的,報名時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書面授權許可書、專利證書等;已完成工商登記注冊的創業項目,報名時需提交單位概況、法定代表人情況、股權結構、組織機構代碼複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
五、參賽對象
根據參賽項目所處的創業階段及已獲投資情況,大賽分為創意組、初創組和成長組。具體參賽條件如下:
1.創意組。參賽項目具有較好的創意和較為成型的産品原型或服務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記注冊。參賽申報人須為團隊負責人,須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可為本專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生)。
2.初創組。參賽項目工商登記注冊未滿3年(2013年3月1日後注冊),且獲機構或個人股權投資不超過1輪次。參賽申報人須為企業法人代表,須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可為本專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生),或畢業5年以内的畢業生(2011年6月10日之後畢業)。
3.成長組。參賽項目工商登記注冊3年以上(2013年3月1
日前注冊);或工商登記注冊未滿3年(2013年3月1日後注冊),且獲機構或個人股權投資2輪次以上(含2輪次)。參賽申報人須為企業法人代表,須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可為本專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生),或畢業5年以内的畢業生(2011年6月10日之後畢業)。
以團隊為單位報名參賽。允許跨校組建團隊。每個團隊的參賽成員不少于3人,須為項目的實際成員。參賽團隊所報參賽創業項目,須為本團隊策劃或經營的項目,不可借用他人項目參賽。已獲首屆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金獎和銀獎的項目,不再報名參賽。
七、競賽時間安排
提交報名信息:2016年3月25日-5月16日
校内選拔日期:5月19日-5月26日
省級初賽日期:2015年6月1日-7月1日
省級複賽日期:待定
八、獎項設定
金獎4個,頒發獎狀,每個獎金500元。
銀獎8個,頒發獎狀,每個獎金300元。
銅獎12個,頒發獎狀,每個獎金200元。
優秀獎若幹,頒發獎狀。
根據參賽作品質量,可适當增減獎項設定數量。獲獎作品可根據《海南經貿職業技術學院考試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規定,進行相應課程學分替代。獲獎項目将推薦參賽省賽。
九、競賽方式及報名方式
校賽直接采用評閱創業計劃書和作品展示評分,獲獎項目直接推薦參加省賽。
報名方式:
咨詢電話:梁老師 1387677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