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鼓勵在校大學生積極的學習态度,活躍學習氣氛,讓同學們更加努力的學習,同時獲取學習知識,為了今後更好的學習與生活,充分調動學習的熱情,也使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故開展評選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評選活動,其相關制度如下:
一、參評資格:
凡是為我院校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三年制或五年制後兩年在校生中品學兼優的學生都可參加獎學金評定。
二、國家助學金類别:
獎學金分為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要求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一)國家獎學金:
每生每年8000元,獲得者獎金一次性發放給學生,分配名額一名 。
(二)國家勵志獎學金:
每生每年5000元,分兩個學期各發放2500元,分配名額21名。
三、評選條件:
(一)國家獎學金評定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集體觀念較強,關心班集體和國家大事,對黨和國家無偏激言行和過激行為。
2.遵守憲法及其他法律法規,遵守學校規章制度,要求自覺遵守《海南經貿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手冊》的規定,上學年内沒有任何違紀受處分的情況。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要求上學年綜合素質測評成績為優秀。
4.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秀,要求學習态度端正,刻苦勤奮,上學年内沒有任何補考科目,平均分達85分以上(含85分)。
5.如參評學生人數超過國家下發名額,将按成績高低進行篩選。如遇同分情況,将按該生平時表現及獲得獎勵情況進行篩選。
6.在同等條件下,各級優秀學生幹部優先考慮。
(二) 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定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集體觀念較強,關心班集體和國家大事,對黨和國家無偏激言行和過激行為。
2.遵守憲法及其他法律法規,遵守學校規章制度,要求自覺遵守《海南經貿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手冊》的規定,上學年内沒有任何違紀受處分的情況。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要求上學年綜合素質測評成績為良好。
4.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秀,要求學習态度端正,刻苦勤奮,上學年内沒有任何補考科目,平均分達80分以上(含80分)。
5.家庭經濟困難(具有當地民政部門的貧困證明),生活儉樸,無鋪張浪費,無酗酒、請客、購買穿着名牌服飾、使用高端電子産品等奢侈行為(特殊專業可酌情考慮)。
6.如參評學生人數超過國家下發名額,将按成績高低進行篩選。如遇同分情況,将按該生平時表現及獲得獎勵情況進行篩選。
7.在同等條件下,各級優秀學生幹部優先考慮。
四、注意事項:
各二級學院負責人員必須認真負責,按時填報附件與相關表格,申請學生應明确其相關流程。